我这人天生恶俗,离风花雪月太远,从小在一起的狐朋们总说自己又去了趟欧洲,或者北京人艺小剧场看了话剧,或者去听贝多芬巴赫了……想想我就头疼。那次被拉去听交响乐,中间就昏昏欲睡了,后来戴上耳机听莫文蔚才又清醒了过来。没办法,我就喜欢流行的东西,就像我不停赶着时髦换时装和化妆品,往脸上涂五彩缤纷的东西,直搞得自己面目全非还感觉特别好。不像有些明星说,我从来不上美容院不用化妆品。人家天生丽质,我不行,我皮糙肉厚,再不赶紧折腾,我怕自己真成半老徐娘。
所以,我恶俗。恶俗到明目张胆地追逐名利。出名要趁早啊,张爱玲老前辈早就告诉了我们,所以,我拼命写稿子。为了出名,为了有了银子去游山玩水买花,我自己挣钱自己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就这么恶俗怎么了?
有人叫我美女作家。我心花怒放。有什么不好?有些人,人家一这样叫她,她就说呀呀,我哪里是美女作家,这不是骂我吗?骂我我也愿意,单冲着前两个字我也愿意,就是知道他们说的口是心非我也愿意。实际上我只是土豆,但被人叫做美女总是高兴的。什么作家不作家的,女人只有最没有可以夸奖的地方才会说她聪明啊贤惠啊温柔啊作家啊专家啊,最直接的叫法就是美女,因为一针见血,多么爽快啊,我喜欢。最起码我不让人腻味,所以,我都不偷着乐,而是高兴地说,是吗是吗?真好,就这么叫吧,等我八十了也这么叫我我才高兴呢。你没看见秦怡吗,八十了还那么美,那才是真正的美女,无人能敌啊。我没有那么美,还不趁着年轻让人叫叫舒服舒服,老了就更没戏了,哈,我就这么俗,愿意人家叫我美女!
我还贪吃贪喝,一边嚷着减肥一边吃着无数的零食,总是和三五知己大快朵颐,老是趁着别人研究人生理想爱情什么的时候自己一边偷着吃,到最后不是喝高了就是撑得够呛。我的朋友说真没见过我这么贪吃的女人,像我这么小资的人应该只吃几片面包喝一杯咖啡就够了,怎么能吃二十串羊肉串十五个小笼包?
嘻嘻,我说,你才小资呢。我愿意让自己的胃自由自在,它们想吃什么我就喂它什么。于是我总是一边减肥一边吃着,毕竟我爱臭美,一个女人要是胖得不成样子男人怎么爱她?为了要爱情我又要苗条,所以我觉得自己活得挺不容易的,想鱼和熊掌兼得。有个“发小”说,我这叫贪婪。
我说这叫恶俗。活得色彩缤纷,灿烂得像一朵向阳花,虽然俗了点,但我喜欢。因为人来一世不容易,再不活明白点舒服点,那多对不起自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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